3)分卷(23)_双A的快乐你无法想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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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懵逼到不爽,再到无语,然后便见他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,转身和舞台侧面的人说了两句,拿了把吉他上来。

  他抱着吉他在立麦前坐下,另一个拉他上去的男生报幕:一首《触电》送给你们。

  十佳歌手比赛跟演唱会似的,台下观众立马捧场尖叫了一段。

  在逐渐轻声的尖叫中,轻快活泼的前奏开始流淌。

  从他们仅有的几次聊天中,秦野知道他小时候上过很多兴趣班,不过在孙兆乐嘴里,这些乐器他玩不过三天就扔了。他不像自谦的人,秦野当时听了也就信了,现在听他的现场虽然他也听不出其中技巧,但单从流畅度来说,挑不出什么毛病。

  可见他确实小瞧了自己。

  孙兆乐垂着眸倾身凑向麦架。

  但请你不要太快揭开还沉默的情话,先让我多着急一下再终于等到解答

  人群在他开口时翻涌,像烧开的水翻起白色的浪,口哨声一波接着一波。

  孙兆乐说得对,阔别校园这么多年,他再回到这样喧闹年轻的场合挺不适应的,年轻人不会像他这样满腹心事,看什么都像怀念,导致他的格格不入。

  他倒不是怀念大学时光,那段时间没什么可回顾的,相反称得上是他人生中最浑浑噩噩的时间。

  二十出头的年纪,彷徨与自负并肩,少年秦野几乎将孤僻和独来独往发挥到极致。

  大一一年下来,同班同学谈上了恋爱,秦野还没加入班级群。同寝室友的名字埋在心底,却一次都没叫过。如果不是他成绩常年霸占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,班里恐怕没几个人会对他有印象。

  那时的秦野满心都是无法被世界理解的愤懑和无法理解世界的茫然,躲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怨天尤人,根本不在意和别人相处。

  秦野视线轻轻落在孙兆乐身上,他身上这套衣服和早晨出门时不一样,显然是白天什么时候回家换过了。

  秦野印象中孙兆乐很少穿白衬衫,耀眼的光线勾勒出隐约的少年的轮廓,锋利的下颔线,平稳坚实的肩线和柔韧腰线,衬得他整个人有种泛光的天真清俊。

  这样恣意的时光要追溯到更久之前,久得秦野自己也想不起来了。

  开口跪啊,孙兆乐这么会唱歌的吗?

  我总算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了,会弹吉他的男生太帅了!!

  哈哈哈可惜太晚了,他有主了,说不定他对象就在台下某个角落。

  嗯?真的?什么时候的事?

  你们别说出去啊,我听我学生会的朋友说的,说孙兆乐会带他对象来看比赛,再联想一下这首歌的歌词酸臭的恋爱味!

  哇我以为他这种性格的谈恋爱也会是一副拽样酸了酸了。

  秦野从台上收回视线,明灭眸光落在某一处。

  孙兆乐这样的男孩子很容易让人心生感慨,他身上具备所有年轻人都有的冲动与不成熟,热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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